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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举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培训暨支部书记经验交流会
 
通讯员:王源       责编:刘涛       审核:倪自银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12-29 11:30:45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28日下午,学校在南校区机械馆报告厅举办《条例》学习培训暨支部书记经验交流会。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倪自银主持,学校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倪自银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做到用党建工作引领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党建研究,做到理论指导实践;扎实做好支部的基础工作,做到守正创新和工作规范;切实履行好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做好熟悉党建业务、又精通学术的“双带头人”的角色。

会上,校工会主席谢毅敏对《条例》学习进行专题培训。他从《条例》修订的历史背景和过程、《条例》框架结构和章节布局、《条例》修订的主要原则和内容、《条例》对责任落实作出的制度安排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他指出,《条例》的修订全面规范了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是新时代高校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的基本遵循,应当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盐城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宋敏和学校汽车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熊永莲两位教育部样板党支部书记代表作交流发言。宋敏详细介绍了样板支部的基本情况、建设过程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她认为,支部建设要加强系统规划,要以“党建促发展”为主线,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和交流活动,切实解决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活动中强化党员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汽车学院熊永莲从样板支部的概况、工作目标和思路、工作举措和主要成效等四个方面分享了建设经验,介绍了“党建联盟”支部建设理念,她认为,支部建设要立足学校学院高质量发展这个出发点,将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提升支部建设质量和水平。

会议现场

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倪自银主持

校工会主席谢毅敏对《条例》学习进行专题培训

教育部样板党支部书记代表、盐城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宋敏作交流发言


教育部样板党支部书记代表、汽车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熊永莲作交流发言

摄影:刘涛

 
来源: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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